很多中國家庭都有過這樣一種養育模式,比如在孩子小的時候給予完全的控制,徹底剝奪那個孩子的自主自由的那部分,直到這個孩子獲得獨立,可能是叛逆期,也可能是工作婚姻后,那個時候父母突然意識到自己的權威意志不再能夠作用在孩子身上,父母應該在關鍵時候給孩子正確的指導和幫助,面對這樣一個在身體和精神上都已經“龐大”起來的對象,只能轉向迎合與討好,仿佛那個時候才意識到,這個孩子會長大,并且是另外一個獨立的人,一個自己無法永遠去掌控的人。
到那個時候,孩子又會變成那個看起來高高在上的,我行我素的人,父母則表現得戰戰兢兢,尤其是越衰老時,越趨向于這種恐懼和依附并存的脆弱狀態。這是一種非常令人感到遺憾的關系模式,是因為平等的意識從來不曾在這樣的關系里出現過,這是一種不允許有兩個獨立自我共同存在的主體間關系。就像特熱沃森在依戀研究中發現的那樣,不安全的依戀關系里,只能存在一個主體,要么凌駕,要么屈服,當兩個主體同時在場時,其中一個人只能讓位,消失,隱匿。
這里面包含了代際傳承的因素,當一個人的自我從來沒有被注視和祝福的時候,ta就只能躲藏在大人凝視的目光背后,依附于家庭系統里的權威意志而存在,最大化地與這個系統保持兼容。直到某一天,隨著生物意義上的成熟和長大,當ta本能地展現出最基本的精神領地意識后,ta意識到這種姿態所面對的權威,從來都不強大,而是一種只有在完全控制時才感到安全的脆弱,當自己的意志被堅決執行的那一刻,只會讓對方在憤怒之余,又膽戰心驚地逃向一個不敢相對的位置。
當看到父母的表現后,孩子心理會產生對那個本該是理想化權威的父母垮塌后的失望或憤怒,還有復仇成功后短暫的快意或內疚,或對ta們孱弱姿態的同情和不忍。它會讓很多原本被表達為直接愛意和不滿的情感,離散成各種變形壓抑的扭曲碎片,變成暗自周旋的情緒幽魂。到那時,所有的情感交互中,都會包含這種“權力移交”后的不適與適應,直到成為新的模式。
用語言表達自己的需要和感受,是父母要教給孩子的另一個本領,也是父母自己需要學習和掌握的一個能力。幫助孩子獨立成長,這就是愛,有人會說,表達了也沒有用,別人不聽呢,即使聽了,也不會聽從。表達的關鍵目的不在于讓別人聽從會滿足自己,而是自己有了更多的選擇。